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
公 告
2014年第11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和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的規定,現將許可的汽車、摩托車、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(第257批)和《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》(第54批)予以公告。
附件: 載地址 =>http://www.cvtsc.org.cn/cvtsc/res_base/org_cvtsc_www/upload/article/2014_1/2_25/cbzkhs2emch1.doc
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(第257批)
2014年2月14日